教务科是在教务副校长领导下,进行日常教学行政和业务管理的职能机构。其职能如下: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条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职业教育的指示精神,负责全校性教学工作的计划、组织、监督、协调、等项工作。
2.研究教学规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改革和完善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3.加强教学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教学人员的教学质量和思想道德水平。
4.执行全校性工作计划,传达教学工作部署,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总结教学工作经验,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主管校长指导、协调教研室工作。
5.负责全校性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全校性教学任务的下达和审查,教学进程表编排,课程表的编制,任课通知书的下达。负责对教师制定的授课计划的审查,按期编报学习实习计划。
6.组织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和教学检查工作,了解教师和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制定并组织实施期中、期末考试及补考事宜。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的登记和学生升留级与毕业生学业成绩方面的审查。
8.负责图书馆、资料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制定图书馆、资料室、阅览室建设规划和阅规章制度及实施。结合教研室研究确定教材版本,负责教材预定、采购和发放。
9.负责协调全校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好各种技能比赛。
10.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审核。管理教师业务档案,制定教师进修和师资队伍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逐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填报有关报表。负责管理学校教学文件及教学记录。
11.负责现代化教学手段及全校电教工作。
12.搞好市场对人才需求的预测,及时提出改造旧专业建立新专业的设想。
13.协助学校搞好生源的研究,签定生源协议,报批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
14.承办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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